继续医学教育(以下简称“继教”)是医学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,是保持和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的重要保障,对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》及配套的项目、学分管理办法实施多年,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,有效保障了全省继教工作的顺利开展。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的出台以及医学事业的高质量发展,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2024年国家印发《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两个文件,对新形势下做好继教工作进行了政策优化和调整。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继教的最新政策要求,2025年6月我委印发了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同时,在广泛调研、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经认真研究,我委制定出台了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(试行)》,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对学分管理进行了细化。


